国际法上的空间碎片减缓义务
字数 1921 2025-12-21 17:58:21
国际法上的空间碎片减缓义务
第一步:概念的起源与界定
空间碎片减缓义务,是国际外层空间法领域一项新兴且日益重要的具体义务。其核心是要求各国及国际组织在从事外空活动时,负有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空间碎片的产生、减轻其对空间环境长期影响的法律义务。
- 空间碎片的定义:指所有在环地球轨道上或再入大气层的人造物体,包括其残块和组件,这些物体已丧失功能且无法预期其可恢复或回收利用。例如:失效的卫星、火箭末级、任务中抛弃的部件、以及碰撞或爆炸产生的数以亿计的微小颗粒。
- 法律起源:该义务并非源于某个单一的国际条约,而是从以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为核心的外空法基本原则(如“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适当顾及”他国利益、避免有害污染等)中逐渐衍生和发展出来的。它体现为一种旨在保护空间环境可持续性的具体行为标准。
第二步:义务的法律基础与性质
该义务的法律基础是多层次和渐进形成的。
- 条约原则的引申:《外层空间条约》第九条规定了“适当顾及”义务和避免有害污染的原则,这为减缓碎片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虽然该条约未直接提及“碎片”,但后来的实践和法律发展将这些原则具体应用于碎片问题。
- 软法文件的核心作用:目前,该义务内容主要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一系列不具备严格法律约束力但具有高度权威性的“软法”文件所阐述,最重要的是:
- 《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空间碎片减缓准则》(2007年):由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COPUOS)制定,为各国和国际组织提供了最全面、最广泛接受的减缓措施技术标准和建议。
- 联合国大会相关决议:多次决议鼓励各国自愿实施上述准则。
- 正在形成的习惯国际法:鉴于主要空间国家(如美、俄、中、欧空局等)已普遍将上述减缓准则纳入其国内空间活动许可和监督制度,并长期付诸实践,且这种实践是基于对相关法律义务(而不仅仅是政策选择)的认知,一种观点认为,减缓义务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关于任务后处置的基本要求)可能正在向习惯国际法规则演进。
第三步:义务的主要内容与具体措施
根据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减缓义务主要转化为以下具体技术和操作要求:
- 预防在轨解体和碰撞:设计航天器时需避免在轨意外爆炸(如排空剩余燃料、给电池放电),并对在轨碰撞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 限制任务期间释放的碎片:尽量减少操作性碎片的产生,如避免故意释放不必要的物体。
- 任务后处置(核心义务):
- 低地球轨道区域:任务结束后25年内,航天器应离轨再入大气层烧毁,或移至不拥挤的“坟场轨道”。
- 地球静止轨道区域:任务结束后,航天器应被移出宝贵的静止轨道带,转移至更高的“坟墓轨道”。
- 信息共享与协作:分享关于航天器轨道数据和重大在轨事件的信息,以支持空间态势感知和碰撞预警。
第四步:义务的履行与挑战
- 履行机制:目前主要依赖 “国家层面履行” 。各国通过其国内航天立法、许可制度和技术标准,要求其管辖下的政府机构和私营实体遵守减缓准则。这是当前最主要的执行途径。
- 国际监督与合作:通过联合国COPUOS平台进行长期信息交流和最佳实践分享。一些国家也通过双边或多边磋商协调减缓措施。
- 主要挑战:
- 法律约束力争议:准则的“软法”性质意味着其无法直接对违反行为施加国际法律责任,缺乏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
- 技术可行性与成本:对老旧卫星或失效航天器进行主动移除,技术难度大、成本高昂。
- 历史遗留碎片问题:现有的大量碎片主要是历史上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的,谁有义务、如何清除这些“存量碎片”,尚无明确法律规则。
- 新兴航天国家与私营部门的遵守:确保所有新进入者和商业公司都能有效履行义务,是持续性的挑战。
第五步:最新发展与未来走向
- 法律化趋势:部分国家正探讨将减缓准则的关键内容转化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或行为守则。欧盟等行为体也推动制定更广泛的空间交通管理规则。
- 主动碎片清除:针对无法通过“25年规则”解决的巨型失效物体和碰撞高风险碎片,发展ADR技术并为其建立法律基础(如清除授权、责任与赔偿机制)成为前沿议题。
- 可持续性框架:空间碎片减缓义务正被纳入更宏大的 “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 议题中。2019年,COPUOS通过了《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准则》,其中多项准则直接与碎片减缓相关,旨在构建更全面的空间环境治理体系。
综上所述,国际法上的空间碎片减缓义务,是从抽象的外空法原则中具体化、技术化发展而来的一套行为标准。它目前虽以软法为主导形式,但通过国家实践正获得不断增强的法律分量,是应对空间环境恶化、保障外空活动可持续性的关键法律工具。其未来将朝着更具约束力、更注重执行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