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项目尽职调查中的海上固定式平台拆除与废弃处置法律义务评估
字数 1778 2025-12-22 22:21:06
能源项目尽职调查中的海上固定式平台拆除与废弃处置法律义务评估
第一步:明确评估对象与触发条件
本词条评估的是,在能源项目(尤指海上油气开采平台、海上风电场支撑结构等固定式平台)的生命周期末期,投资方或运营方根据法律、国际公约、行业规范及合同约定,所负有的拆除、移除平台 并将场址恢复至可接受状态 的法定义务。评估的触发条件通常是项目进入退役阶段、资产转让或融资/并购交易时,需对相关潜在债务进行量化与风险分配。
第二步:梳理核心法律义务与监管框架
此步骤聚焦于规定义务的硬性规则。主要来源于:
- 国际公约:尤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及区域海洋公约,确立了保护海洋环境的一般义务。更重要的是行业专门公约,如《<OSPAR公约>之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的“OSPAR决定98/3”,对海上设施的处置(特别是禁止倾倒和就地部分拆除)设定了严格标准。
- 国家法律与监管:
- 平台废弃法:如英国的《石油法》、挪威的《石油法》等,明确要求许可证持有者负责拆除,并获得监管机构(如英国BEIS/NSTA)的批准。
- 环保法: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拆除活动不造成重大污染。
- 海事安全法:对拆除作业期间的航行安全、作业安全提出要求。
- 监管机构的详细指南:监管机构会发布技术指南,规定拆除标准、废物处理方式、场地调查要求等。
第三步:评估核心法律义务的具体内容
评估需深入义务的细节:
- “完全移除”与“部分移除/就地安置”的选择与标准:法律通常默认要求完全移除至岸上处理。但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如评估证明部分移除对环境更有利、技术不可行等)申请例外。评估需判断项目是否符合例外条件,以及申请程序的风险。
- 移除范围与标准:必须明确需移除的结构物清单(平台上部模块、导管架、桩基、海底管道等),以及残留物的清理标准(如海床以上多高部分可被接受)。
- 时间要求:法律通常规定在许可证终止或生产结束后特定时间内(如1-2年)提交并执行获批准的弃置计划。
- 场地调查与基线研究义务:为制定弃置计划和评估环境影响,需对平台周围海床的污染状况、生态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并与历史基线数据对比。
- 废物处理与循环利用义务:移除的设施作为废物,其岸上处理、回收或处置需遵守废物管理法规,评估相关成本和合规风险。
第四步:审查财务保证机制
这是尽职调查的核心财务风险点。评估重点包括:
- 财务保证形式:法律通常要求运营商提供(如母公司担保、信用证、弃置信托基金、银行保函等)并由监管机构认可。
- 估算成本与资金充足性:需独立审查项目弃置成本估算报告 的合理性,包括拆除工程、运输、废物处理、场地恢复、第三方责任保险等所有费用。评估当前计提的准备金或信托基金是否足以覆盖未来成本(考虑通货膨胀、技术变化)。
- 责任继承机制:在资产转让时,卖方、买方与监管机构需达成明确的弃置责任划分协议。评估买方是否承担了遗留的、未充分计提准备的弃置负债。
第五步:识别与分配合同与责任风险
在项目文件中明确风险分配:
- 联合运营协议:审查其中关于弃置决策程序(投票权)、成本分摊比例、违约方责任等条款。评估“违约退出”机制下,守约方是否需为违约方垫付弃置费用及其追偿权。
- 购电协议/承购协议:对于海上风电等项目,审查协议中是否包含与平台弃置相关的电价调整、成本补偿或终止付款机制。
- 保险覆盖:审查运营商拥有的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污染责任险)是否明确覆盖弃置作业期间的风险,以及保额是否充足。
- 历史责任:如果平台是并购所得,需评估其在当前运营商接管前已存在的环境污染(如堆积的钻井岩屑、化学物质)的清理责任归属。
第六步:评估程序性合规与未来监管变化风险
- 监管审批流程:评估项目方制定的“弃置计划”(Decommissioning Program)或“弃置方案”获得全部必要审批的流程、时间表及不确定性。包括公众咨询、环境影响评估审批等。
- 未来标准趋严风险:分析监管趋势(如“净零排放”目标下对循环利用率要求提高、对遗留污染清理标准加严),判断当前计划是否具有前瞻性,以及未来可能导致的成本超支风险。
总结:该评估旨在系统性识别、量化和分配与海上平台“寿终正寝”相关的法律义务、财务负债与操作风险,是决定项目末期经济性、资产交易定价与责任划分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