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79条下的“履行障碍”及其法律后果
字数 1823 2025-12-23 07:25:27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79条下的“履行障碍”及其法律后果

  1. 基本概念与定位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79条(以及密切相关联的第80条)规定了当事人因“障碍”(impediment)而免除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的制度。它本质上是一种免责条款,旨在处理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且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意外事件对履约造成的影响。理解该条款的核心在于将其与不同国内法体系下的类似概念(如不可抗力、合同落空、履行不能等)相区分。CISG第79条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国际统一规则,其解释应依据公约本身的原则和目的,而非直接套用任何特定国内法的概念。

  2. 免责的构成要件(核心分析步骤)
    一方当事人欲援引第79条主张免责,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严格的条件,缺一不可:

    • 存在“障碍”:必须发生了某种阻碍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
    • 障碍的“不可控制性”:该障碍是主张免责一方“所不能控制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应尽到通常的勤勉和注意义务。如果障碍源于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的风险(如供应商违约、员工罢工通常不被视为“不能控制”,除非满足极端条件)、财务困难或商业判断失误,则不能免责。
    • 障碍的“不可预见性”: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理由考虑到”该障碍会发生。这是一个客观标准,结合合同订立时的具体情况判断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是否会预见到。
    • 障碍的“不可避免性”:该障碍或其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当事人必须证明其已采取所有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克服障碍的影响。例如,为应对可能的原材料短缺,是否已尽合理努力寻找替代来源。
    • 通知义务:主张免责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履约能力的影响,“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第79条第4款)。未履行此通知义务可能导致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 典型与非典型障碍示例

    • 可能构成障碍的情况:自然灾害(如特大地震、洪水)、政府行为(如出乎意料的进出口禁令、贸易封锁)、战争、特定情况下的全面且不可预见的行业罢工等。
    • 通常不构成障碍的情况:货物价格或成本的剧烈波动、货币贬值、市场需求变化、当事人自身的经济困难、其供应商或分包商的违约(除非该供应商或分包商的违约本身是由一个符合上述要件的独立障碍导致的)。
  4. 法律后果:免责的限度
    第79条的免责效果是有限且特定的:

    • 免除损害赔偿的责任:成功的免责主张仅免除当事人对因不履行义务(包括延迟履行)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 不解除其他义务和救济:免责不妨碍另一方当事人行使除要求损害赔偿之外的任何权利。例如:
      • 另一方仍有权要求实际履行(如果公约允许,如第46条或第62条)。
      • 如果障碍导致根本违约,另一方仍有权宣告合同无效(第49条或第64条)。
      • 即使障碍是永久性的,合同也不会自动解除。合同的解除仍需通过一方宣告合同无效来实现。
    • 仅对障碍存续期间免责:免责仅“对障碍存续期间有效”(第79条第3款)。一旦障碍消除,履约义务恢复,除非延迟履行构成根本违约。
  5. 第80条的关联作用
    CISG第8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其行为或不行为而使得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不得声称该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该条款常与第79条结合适用。例如,如果买方未能提供必要的进口许可(其行为),导致卖方无法交货,那么买方就不能声称卖方不交货构成违约。这强化了合同中的诚信原则和因果关系分析。

  6. 实践中的解释挑战与争议

    • “不能控制”的严格解释:仲裁庭和法院通常对此要件进行严格解释,以防止当事人轻易逃避商业风险。例如,供应链中断通常不被视为“不能控制”。
    • 连锁合同中的障碍传递:卖方能否以其供应商的障碍主张免责,是复杂问题。关键在于证明供应商的障碍本身也满足第79条的所有要件,且卖方在组织供应链时已尽合理勤勉。
    • 与国内法的交错:合同当事人有时会通过协议引入国内法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此时需要解释合同条款与CISG第79条的关系。通常,明确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会作为补充或细化标准优先适用;但若约定模糊,仍可能需依据CISG的原则进行解释。

综上所述,CISG第79条提供了一个平衡的免责机制,既保护当事人免受超出其风险承担范围的极端事件的影响,又维护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防止其被用作逃避正常商业风险的借口。其适用依赖于对案件具体事实的细致分析,特别是对障碍的“不可控制性”和“不可避免性”的严格审查。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79条下的“履行障碍”及其法律后果 基本概念与定位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79条(以及密切相关联的第80条)规定了当事人因“障碍”(impediment)而免除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的制度。它本质上是一种 免责条款 ,旨在处理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且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意外事件对履约造成的影响。理解该条款的核心在于将其与不同国内法体系下的类似概念(如不可抗力、合同落空、履行不能等)相区分。CISG第79条是一个 自成一体 的国际统一规则,其解释应依据公约本身的原则和目的,而非直接套用任何特定国内法的概念。 免责的构成要件(核心分析步骤) 一方当事人欲援引第79条主张免责,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严格的条件,缺一不可: 存在“障碍” :必须发生了某种阻碍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 障碍的“不可控制性” :该障碍是主张免责一方“所不能控制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应尽到通常的勤勉和注意义务。如果障碍源于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的风险(如供应商违约、员工罢工通常不被视为“不能控制”,除非满足极端条件)、财务困难或商业判断失误,则不能免责。 障碍的“不可预见性”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理由考虑到”该障碍会发生。这是一个客观标准,结合合同订立时的具体情况判断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是否会预见到。 障碍的“不可避免性” :该障碍或其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当事人必须证明其已采取所有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克服障碍的影响。例如,为应对可能的原材料短缺,是否已尽合理努力寻找替代来源。 通知义务 :主张免责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履约能力的影响,“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第79条第4款)。未履行此通知义务可能导致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与非典型障碍示例 可能构成障碍的情况 :自然灾害(如特大地震、洪水)、政府行为(如出乎意料的进出口禁令、贸易封锁)、战争、特定情况下的全面且不可预见的行业罢工等。 通常不构成障碍的情况 :货物价格或成本的剧烈波动、货币贬值、市场需求变化、当事人自身的经济困难、其供应商或分包商的违约(除非该供应商或分包商的违约本身是由一个符合上述要件的独立障碍导致的)。 法律后果:免责的限度 第79条的免责效果是 有限且特定 的: 免除损害赔偿的责任 :成功的免责主张仅免除当事人对因不履行义务(包括延迟履行)所导致的 损害赔偿责任 。 不解除其他义务和救济 :免责不妨碍另一方当事人行使除要求损害赔偿之外的任何权利。例如: 另一方仍有权要求 实际履行 (如果公约允许,如第46条或第62条)。 如果障碍导致 根本违约 ,另一方仍有权 宣告合同无效 (第49条或第64条)。 即使障碍是永久性的,合同也不会自动解除。合同的解除仍需通过一方宣告合同无效来实现。 仅对障碍存续期间免责 :免责仅“对障碍存续期间有效”(第79条第3款)。一旦障碍消除,履约义务恢复,除非延迟履行构成根本违约。 第80条的关联作用 CISG第8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其行为或不行为而使得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不得声称该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该条款常与第79条结合适用。例如,如果买方未能提供必要的进口许可(其行为),导致卖方无法交货,那么买方就不能声称卖方不交货构成违约。这强化了合同中的诚信原则和因果关系分析。 实践中的解释挑战与争议 “不能控制”的严格解释 :仲裁庭和法院通常对此要件进行严格解释,以防止当事人轻易逃避商业风险。例如,供应链中断通常不被视为“不能控制”。 连锁合同中的障碍传递 :卖方能否以其供应商的障碍主张免责,是复杂问题。关键在于证明供应商的障碍本身也满足第79条的所有要件,且卖方在组织供应链时已尽合理勤勉。 与国内法的交错 :合同当事人有时会通过协议引入国内法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此时需要解释合同条款与CISG第79条的关系。通常,明确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会作为补充或细化标准优先适用;但若约定模糊,仍可能需依据CISG的原则进行解释。 综上所述,CISG第79条提供了一个平衡的免责机制,既保护当事人免受超出其风险承担范围的极端事件的影响,又维护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防止其被用作逃避正常商业风险的借口。其适用依赖于对案件具体事实的细致分析,特别是对障碍的“不可控制性”和“不可避免性”的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