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
字数 915 2025-11-11 22:04:17

要约

第一步:要约的基本概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例如,甲对乙说:“我愿以3000元的价格将我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你。”这就是一个内容明确、并表达了受其约束意愿的要约。

第二步: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个有效的要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1. 由特定人发出: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特定一方。
  2. 向相对人发出:通常是向一个或多个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符合要约规定的商业广告视为要约。
  3. 内容具体确定:必须包含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价格等,使合同在承诺后足以成立。
  4. 表明受约束的意思:要约人必须在表示中表明,一旦受要约人同意,合同即告成立。

第三步: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这是关键区别点。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其本身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 要约:直接目的是订立合同,例如顾客根据标价签付款。
  • 要约邀请:直接目的是引诱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原则上为要约邀请,但若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则视为要约)、寄送的价目表等。

第四步:要约的效力(生效、撤回、撤销)

  1. 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指送达到受要约人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电子邮箱)。
  2. 撤回:指要约在生效之前,要约人使其不生效的行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 撤销:指要约在生效之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约人使其效力消灭的行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两种要约不得撤销:(1)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 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第五步:要约的失效
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失效情形包括:

  1. 要约被拒绝:受要约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要约。
  2. 要约被依法撤销:在可撤销的情况下,要约人成功撤销。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的回复构成“新要约”(或称“反要约”),如对价格、数量等主要条款进行修改。
要约 第一步:要约的基本概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例如,甲对乙说:“我愿以3000元的价格将我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你。”这就是一个内容明确、并表达了受其约束意愿的要约。 第二步: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个有效的要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由特定人发出 :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特定一方。 向相对人发出 :通常是向一个或多个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符合要约规定的商业广告视为要约。 内容具体确定 :必须包含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价格等,使合同在承诺后足以成立。 表明受约束的意思 :要约人必须在表示中表明,一旦受要约人同意,合同即告成立。 第三步: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这是关键区别点。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其本身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要约 :直接目的是订立合同,例如顾客根据标价签付款。 要约邀请 :直接目的是引诱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原则上为要约邀请,但若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则视为要约)、寄送的价目表等。 第四步:要约的效力(生效、撤回、撤销) 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指送达到受要约人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电子邮箱)。 撤回 :指要约在生效之前,要约人使其不生效的行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 :指要约在生效之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约人使其效力消灭的行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两种要约不得撤销:(1)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 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第五步:要约的失效 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失效情形包括: 要约被拒绝 :受要约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要约。 要约被依法撤销 :在可撤销的情况下,要约人成功撤销。 承诺期限届满 :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受要约人的回复构成“新要约”(或称“反要约”),如对价格、数量等主要条款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