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
字数 1042 2025-11-09 00:41:45
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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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专利法旨在保护发明创造。其核心是:国家授予发明人一种有期限的独占权(即专利权),作为公开其技术方案的交换。受保护的客体通常包括发明(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和外观设计(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色彩等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并非所有发明创造都能获得专利。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新颖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技术在此之前提出过申请。
-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实用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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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与审查流程
专利权需要主动申请才能获得,主要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文件。其中,权利要求书最为关键,它定义了专利保护的法律范围。
- 初步审查:对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进行审查。
- 公布: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公众可查阅。
- 实质审查:针对发明专利,申请人需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审查员将严格评判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授权与公告:通过审查后,知识产权局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后,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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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获得专利权后,权利人享有以下独占性权利:- 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同时,专利权也受到合理限制,以平衡公私利益: - 权利用尽:专利产品售出后,权利人对该产品的后续使用、销售等行为不再控制。
- 先用权:在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 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 强制许可:在特定情形下(如国家紧急状态、公共利益需要、专利权人滥用权利等),国家可依法授权他人实施专利。
- 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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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与保护
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即构成侵权。保护方式主要包括:- 行政保护: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 司法保护: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可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赔偿数额可根据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或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