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中的买方支付价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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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的起源与性质:当您作为买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您最核心的义务就是支付价款。此义务与卖方交付货物和转移所有权的义务相对应,是合同对价的基础。支付价款并非简单的付款动作,而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义务,其内容由合同约定和CISG的补充规则共同确定。如果合同未就付款的所有必要细节作出明确约定,CISG的默认规则将自动适用,以填补合同空白,确保交易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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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数额的确定:您首先需要明确支付多少金额。根据CISG第55条,如果合同已有效订立但未明示或暗示地规定价格,在无任何相反表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引用“订立合同时此种货物在有关贸易的类似情况下销售的通常价格”。这避免了合同因价格未定而无效。然而,如果价格本应由您(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原材料、服务等来确定,而您未能确定,则根据CISG第14条,这可能意味着卖方的要约内容不够确定,从而影响合同成立。因此,通常建议在合同中明确价格或确定价格的客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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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价款的地点:您需要在正确的地点付款。CISG第57条确立了确定付款地点的等级规则:(a) 首先,遵从合同约定;(b) 其次,如果合同未约定,您应在卖方的营业地付款;(c) 但是,如果约定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那么您应在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付款。此规则至关重要,因为它决定了付款成本和风险的分配,例如汇款的银行费用和汇率风险。如果卖方在合同订立后变更营业地,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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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价款的时间:您需要在正确的时间付款。CISG第58条规定了确定付款时间的基本框架:(a)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卖方可以要求您“交货付款”或“交单付款”,即把支付价款作为移交货物或单据的条件。这意味着,如果您不付款,卖方可以拒绝交货。(b) 如果合同涉及货物运输,卖方可以要求在您支付价款后,才将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单据交给您。(c)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您没有义务在检验货物之前支付价款。这是对买方的重要保护,确保您在支付前有机会初步核查货物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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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的准备工作与步骤:您的支付义务不仅包括最终的付款动作。根据CISG第54条,支付价款的义务包括您为完成付款所必需的一切步骤和手续。这包括:根据合同或相关法律的要求,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或保函;向有关行政当局申请必要的外汇许可;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完成外汇审批手续等。如果您未能采取这些必要步骤,即使您并非故意不付款,也构成违约。卖方有权要求您履行这些步骤,或根据情况主张其他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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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后果:如果您未能按合同和公约的规定履行支付价款义务,将构成根本违约或非根本违约。卖方可根据CISG第三章第三节行使一系列救济权利。例如:(a) 给予您一段额外时间(宽限期)履行;(b) 要求您支付利息(CISG第78条);(c) 如果您的迟延付款构成根本违约(例如,在约定货到即付的合同中长期不付款,导致卖方资金链严重受损),卖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d) 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以弥补其因您不付款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