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范的正当性权威
字数 1338 2025-12-25 11:52:35

宪法规范的正当性权威

  1. 基本定义:首先,宪法规范的正当性权威,是指宪法规范之所以能够被社会成员普遍接受、认同并自愿服从,所依赖的道德、伦理、社会或政治上的正当理由基础。它超越了单纯的法律强制力(即“实效”),追问的是“为什么这部宪法是正当的,我们有义务遵守它?”这一根本问题。它关注的是宪法规范获得忠诚的内在价值与说服力。

  2. 核心构成:其次,这种权威主要由几个相互关联的层面构成:

    • 道德正当性:宪法规范所承载的核心价值(如人权、尊严、民主、正义)与社会普遍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的契合程度。一部宪法如果深刻体现了这些普世性或被特定文明所珍视的价值,其正当性就更强。
    • 民主正当性:宪法规范的创制与修改过程是否体现了人民的意志。通常,通过广泛参与、充分商谈的民主程序(如制宪会议、全民公投)产生的宪法,被认为具有更高的程序正当性。这解决了“谁有资格制定根本法”的问题。
    • 历史/传统正当性:宪法规范与特定国家、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惯习和政治实践的结合度。一部能够成功衔接历史脉络、反映“我们人民”共同历史经验的宪法,更容易获得认同。这体现了其历史根基的厚重性。
    • 效能正当性:宪法规范在实践中被有效实施,能够良好地组织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解决社会重大争议,从而产生良好治理效果所带来的认同。即宪法在实际运行中证明了自身的合理性。
  3.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需要明确区分正当性权威与几个易混淆的概念:

    • vs. 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规范在法秩序内的地位和约束力,是一个“是”(is)的问题。正当性权威则是追问这种效力“应当”(ought to be)被尊重的深层理由,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一部宪法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但缺乏正当性(如通过政变强行颁布)。
    • vs. 社会实效:社会实效是指规范在事实上被遵守的程度,是一个事实描述。正当性权威则是产生社会实效的重要原因之一,但非唯一原因(强制力也能产生实效)。正当性权威致力于激发自愿的、基于内心认同的服从。
  4. 证成路径:宪法规范的正当性权威主要通过以下理论路径进行论证和构建:

    • 契约论路径:将宪法视为社会成员之间(或人民与政府之间)一项根本性的虚拟或实际契约,其正当性来源于自由平等个体的理性同意。这为民主正当性提供了哲学基础。
    • 商谈论路径:强调宪法规范应是通过所有相关者在理想言谈情境下,自由、平等、理性地参与商谈和审议过程所达成的共识。正当性在于过程的合理性与开放性。
    • 传统/历史主义路径:主张宪法的正当性根植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共同的生活方式以及长期形成的政治惯例,是特定政治共同体历史选择的延续与结晶。
  5. 实践挑战与维持:最后,在现实政治法律生活中,宪法规范的正当性权威面临挑战并需持续维护:

    • 挑战:社会价值多元化、代际更替、重大社会危机(如战争、经济崩溃)、宪法规范严重滞后于现实等,都可能削弱其正当性。
    • 维持机制:通过宪法实施(确保规范落实)、宪法解释(在不修宪的前提下赋予宪法时代生命力)、宪法修改(在必要时以严格程序更新宪法)、宪法教育(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以及违宪审查(纠正偏离宪法价值的行为)等动态过程,不断回应社会变迁,重述和巩固其正当性基础,使其成为一个“活的”并被信仰的根本规范。
宪法规范的正当性权威 基本定义 :首先,宪法规范的正当性权威,是指宪法规范之所以能够被社会成员普遍接受、认同并自愿服从,所依赖的道德、伦理、社会或政治上的正当理由基础。它超越了单纯的法律强制力(即“实效”),追问的是“为什么这部宪法是正当的,我们有义务遵守它?”这一根本问题。它关注的是宪法规范获得忠诚的内在价值与说服力。 核心构成 :其次,这种权威主要由几个相互关联的层面构成: 道德正当性 :宪法规范所承载的核心价值(如人权、尊严、民主、正义)与社会普遍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的契合程度。一部宪法如果深刻体现了这些普世性或被特定文明所珍视的价值,其正当性就更强。 民主正当性 :宪法规范的创制与修改过程是否体现了人民的意志。通常,通过广泛参与、充分商谈的民主程序(如制宪会议、全民公投)产生的宪法,被认为具有更高的程序正当性。这解决了“谁有资格制定根本法”的问题。 历史/传统正当性 :宪法规范与特定国家、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惯习和政治实践的结合度。一部能够成功衔接历史脉络、反映“我们人民”共同历史经验的宪法,更容易获得认同。这体现了其历史根基的厚重性。 效能正当性 :宪法规范在实践中被有效实施,能够良好地组织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解决社会重大争议,从而产生良好治理效果所带来的认同。即宪法在实际运行中证明了自身的合理性。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需要明确区分正当性权威与几个易混淆的概念: vs. 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规范在法秩序内的地位和约束力,是一个“是”(is)的问题。正当性权威则是追问这种效力“应当”(ought to be)被尊重的深层理由,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一部宪法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但缺乏正当性(如通过政变强行颁布)。 vs. 社会实效 :社会实效是指规范在事实上被遵守的程度,是一个事实描述。正当性权威则是产生社会实效的重要原因之一,但非唯一原因(强制力也能产生实效)。正当性权威致力于激发自愿的、基于内心认同的服从。 证成路径 :宪法规范的正当性权威主要通过以下理论路径进行论证和构建: 契约论路径 :将宪法视为社会成员之间(或人民与政府之间)一项根本性的虚拟或实际契约,其正当性来源于自由平等个体的理性同意。这为民主正当性提供了哲学基础。 商谈论路径 :强调宪法规范应是通过所有相关者在理想言谈情境下,自由、平等、理性地参与商谈和审议过程所达成的共识。正当性在于过程的合理性与开放性。 传统/历史主义路径 :主张宪法的正当性根植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共同的生活方式以及长期形成的政治惯例,是特定政治共同体历史选择的延续与结晶。 实践挑战与维持 :最后,在现实政治法律生活中,宪法规范的正当性权威面临挑战并需持续维护: 挑战 :社会价值多元化、代际更替、重大社会危机(如战争、经济崩溃)、宪法规范严重滞后于现实等,都可能削弱其正当性。 维持机制 :通过 宪法实施 (确保规范落实)、 宪法解释 (在不修宪的前提下赋予宪法时代生命力)、 宪法修改 (在必要时以严格程序更新宪法)、 宪法教育 (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以及 违宪审查 (纠正偏离宪法价值的行为)等动态过程,不断回应社会变迁,重述和巩固其正当性基础,使其成为一个“活的”并被信仰的根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