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III》中的“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的“预期缺口”(Expected Shortfall, ES)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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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风险价值”到“预期缺口”的演进:在《巴塞尔协议III》之前,用于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内部模型法主要采用“风险价值”(Value at Risk, VaR)模型。VaR是指在给定的置信水平(如99%)和持有期(如1天)下,资产组合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但它存在一个关键缺陷:它只告诉你“在大部分情况下的最坏损失”,却无法告诉你一旦发生超越这个“最坏”情况(即落在那1%的尾部区域)时,损失平均会有多大。例如,VaR(99%)是1000万,但这并未揭示那1%的极端情况下,平均损失可能是3000万。为弥补此缺陷,巴塞尔委员会在《巴塞尔协议III:市场风险框架》(2019年全面实施)中,用“预期缺口”替代VaR,成为内部模型法下计量市场风险资本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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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缺口”的核心定义与计算逻辑:ES,是指在给定置信水平下,所有损失超过VaR水平的“尾部损失”的条件期望值。例如,在97.5%的置信水平下,ES是计算那最坏的2.5%损失场景下的平均损失额。与VaR相比,ES的关键优势是它充分考虑了尾部风险——即那些发生概率低但破坏力极强的极端事件。计算ES通常依赖于对资产组合价格历史数据或模拟数据的统计分析,需要基于风险因子(如利率、汇率、股价)的变动,计算尾部损失的均值。这迫使银行模型必须更审慎地捕捉“肥尾”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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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缺口”在监管资本计量中的具体应用规则:巴塞尔协议III对ES计量设定了严格的监管参数。第一,置信水平统一设定为97.5%,这是一个比VaR通常采用的99%更低的置信水平,但正因其计算的是尾部平均损失,该值在压力下会更大。第二,持有期因风险类别而异:对于大多数风险(如信用利差风险),是10天;对于具有流动性风险的资产,持有期可延长(如20天、40天、60天、120天)。第三,必须基于压力期间的数据:计算ES所使用的历史观察期,必须包含一段对银行当前资产组合构成重大压力的连续12个月期间(如2008年金融危机)。这确保了资本计量反映了极端但可能重现的市场条件。第四,计算必须涵盖所有可模型化的风险因子,并区分“可建模风险因子”和“不可建模风险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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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缺口”与“不可建模风险因子”的补充:并非所有风险因子都有足够长且可靠的历史数据进行有意义的ES建模。对于此类“不可建模风险因子”,协议要求使用“压力风险价值”(Stressed VaR)概念的扩展,或直接采用修订后的标准法计量其风险资本。银行最终需要将模型法计算出的ES资本要求,与标准法计算出的资本要求进行比较,并取两者中的较高值,这构成了资本计量的“底线”或“输出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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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的验证、返回检验与资本叠加:ES模型的可靠性必须通过严格的返回检验。但由于ES是一个尾部平均值的概念,无法像VaR那样直接进行基于例外次数的返回检验。因此,监管框架转而依赖风险衡量可替代性测试和损益归因分析等更综合的工具来验证模型。如果模型存在缺陷或无法通过验证,监管机构可要求银行增加资本附加。此外,计算出的ES资本要求还需乘以一个监管规定的乘数(最小为1.5),以提供额外的资本缓冲。整个过程旨在确保ES模型稳健,并最终计算出足以覆盖银行潜在极端市场损失的监管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