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核定中的补缴责任免除
字数 905
更新时间 2025-12-27 09:19:05
税收核定中的补缴责任免除
第一步:概念界定
税收核定中的补缴责任免除,指税务机关在作出补缴税款决定时,因特定法定事由的存在,依法全部或部分豁免纳税人补缴税款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情形。其本质是对纳税人补缴义务的例外性排除,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不得任意适用。
第二步:适用法定事由的类型
免除事由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包括:
- 时效届满:税收核定时效(如征管法规定的五年)已过,税务机关丧失追征权。
- 税收赦免:国家基于特殊政策(如经济复苏)颁布赦免令,免除特定期间或类型的欠税。
- 义务履行不能: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主体消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 信赖保护:纳税人基于税务机关正式书面错误指导而少缴税,且无主观故意。
- 法律变更:税款所属期后法律废止或修改,原行为不再符合课税要件。
- 责任主体消灭:纳税人死亡或法人注销且无权利义务承继者,又无遗留财产。
第三步:程序性要求
- 依申请或依职权启动:纳税人可主动提出免除申请,或税务机关在核查中主动发现事由。
- 证据审查:纳税人需就免除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如不可抗力证明、税务机关既往文书)。
- 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需调查事实、核实法律依据,必要时举行听证。
- 作出决定:符合条件时,制发《补缴责任免除决定书》,载明理由、法律依据及范围(全部或部分免除)。
- 告知与救济:决定送达纳税人,若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诉讼。
第四步:与其他概念的区分
- 区别于税收减免:减免是针对合法应纳税款的优惠,而免除是针对已成立补缴责任的豁免。
- 区别于税收债务消灭:免除是责任免除原因之一,而债务消灭还包括履行、抵销等其他事由。
- 区别于处罚豁免:补缴责任免除可能连带免除滞纳金,但行政处罚(如罚款)需另行依法判断。
第五步:实践注意事项
- 严格限制类推:免除事由必须法定,不得基于“合理”“公平”等原则任意扩张。
- 与补缴担保的衔接:若已提供担保,免除决定作出后应同步解除担保责任。
- 记录与公示:免除决定需记入税收征信系统,涉及重大公益时应按规公开(注意隐私保护)。
- 防止滥用:税务机关需审查纳税人是否利用虚假事由逃避义务,对欺诈行为可撤销免除并追究责任。
税收核定中的补缴责任免除
第一步:概念界定
税收核定中的补缴责任免除,指税务机关在作出补缴税款决定时,因特定法定事由的存在,依法全部或部分豁免纳税人补缴税款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情形。其本质是对纳税人补缴义务的例外性排除,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不得任意适用。
第二步:适用法定事由的类型
免除事由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包括:
- 时效届满:税收核定时效(如征管法规定的五年)已过,税务机关丧失追征权。
- 税收赦免:国家基于特殊政策(如经济复苏)颁布赦免令,免除特定期间或类型的欠税。
- 义务履行不能: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主体消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 信赖保护:纳税人基于税务机关正式书面错误指导而少缴税,且无主观故意。
- 法律变更:税款所属期后法律废止或修改,原行为不再符合课税要件。
- 责任主体消灭:纳税人死亡或法人注销且无权利义务承继者,又无遗留财产。
第三步:程序性要求
- 依申请或依职权启动:纳税人可主动提出免除申请,或税务机关在核查中主动发现事由。
- 证据审查:纳税人需就免除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如不可抗力证明、税务机关既往文书)。
- 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需调查事实、核实法律依据,必要时举行听证。
- 作出决定:符合条件时,制发《补缴责任免除决定书》,载明理由、法律依据及范围(全部或部分免除)。
- 告知与救济:决定送达纳税人,若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诉讼。
第四步:与其他概念的区分
- 区别于税收减免:减免是针对合法应纳税款的优惠,而免除是针对已成立补缴责任的豁免。
- 区别于税收债务消灭:免除是责任免除原因之一,而债务消灭还包括履行、抵销等其他事由。
- 区别于处罚豁免:补缴责任免除可能连带免除滞纳金,但行政处罚(如罚款)需另行依法判断。
第五步:实践注意事项
- 严格限制类推:免除事由必须法定,不得基于“合理”“公平”等原则任意扩张。
- 与补缴担保的衔接:若已提供担保,免除决定作出后应同步解除担保责任。
- 记录与公示:免除决定需记入税收征信系统,涉及重大公益时应按规公开(注意隐私保护)。
- 防止滥用:税务机关需审查纳税人是否利用虚假事由逃避义务,对欺诈行为可撤销免除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