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
字数 1240 2025-11-09 01:28:39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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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核心在于“正对不正”,即合法行为对不合法行为的反击。法律明确规定,因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
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这些条件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前提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 “不法侵害”是指违反法律、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攻击性行为,通常是指人的犯罪行为,如杀人、抢劫、强奸、伤害等。
- 需要区分“不法侵害”与“合法侵害”。例如,司法人员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公民依法扭送现行犯,这些是合法行为,不能对之进行“防卫”。
- 时间条件: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 指不法侵害已经着手开始,并且尚未结束。它处于一个已经发生、持续但还未被制止的状态。
- 防卫不适时包括两种情况:1)事前防卫:侵害尚未开始,例如仅发现对方有犯罪计划就先下手为强。2)事后防卫:侵害已经确定结束,例如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或已逃离现场,再对其进行打击报复。这两种情况均不属于正当防卫,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 防卫措施只能作用于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本人,不能损害无关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为了制止A的侵害而去伤害A的家人。
- 主观条件:必须具有防卫意图
-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即出于防卫的目的。
-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防卫意图,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正当防卫。例如,防卫挑拨(故意挑衅对方,诱使对方先动手,再以“防卫”为名加害对方)和相互斗殴(双方都以侵害对方的意图进行攻击),一般都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 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 防卫行为必须在强度上和后果上具有必要性。即防卫行为是制止侵害所必需的。
-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的强度与侵害行为的强度相差悬殊。“造成重大损害”通常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死亡。
-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则构成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法律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前提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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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无限防卫权
这是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例外规定。刑法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被称为“无限防卫权”或“特殊防卫”。其核心在于侵害行为必须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在此极端危险情况下,法律赋予防卫人更大的权利,以有效保护生命健康安全。 -
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这是一个重要的易混淆点。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为躲避失控汽车的撞击而撞坏路边商店的橱窗。关键区别在于:- 正当防卫损害的是不法侵害者的利益。
- 紧急避险损害的是无辜第三方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