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证的确定性
字数 1481 2025-11-12 09:26:47
法律论证的确定性
法律论证的确定性,是指法律论证结论所具有的明确、稳定、非歧义的性质,以及通过法律论证过程能够达致唯一或最佳结论的特性。它是法律安定性、可预测性等价值在论证领域的具体体现。
第一步:确定性的内涵与价值
- 核心含义:法律论证的确定性并非指结论在绝对意义上的“唯一正确”,而是指在特定法律体系、规则和程序下,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是清晰、可靠且具有高度说服力的,从而能够被法律共同体普遍接受。
- 价值基础:
- 法的安定性:社会公众和当事人需要能够预见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安排自己的生活和交易。确定的法律论证是保障这种可预见性的关键。
- 平等对待:相似的案件应得到相似的处理。论证的确定性有助于约束裁判者的自由裁量权,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和公平。
- 司法权威:一个清晰、有说服力且结论明确的论证,能够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二步:确定性的相对性——与“不确定性”的辩证关系
- 绝对的确定性难以实现:法律语言本身存在模糊性,法律规则可能存在漏洞或冲突,案件事实复杂多样,这使得法律论证很难像数学证明一样得出绝对唯一的答案。
- 确定性的层次:确定性是一个程度问题。在简单的、有明确规则对应的案件中,论证的确定性程度很高。而在复杂的、涉及原则冲突或法律空白的案件中,确定性程度会降低,但论证的目标仍然是寻求在该情境下“最合理”、“最具说服力”的确定性。
- 与“可辩驳性”的关系:你之前学过的“法律论证的可辩驳性”指出,任何法律结论都可能被新的论据所挑战。确定性并非意味着结论不可推翻,而是指在当前的论证框架和已知信息下,该结论是站得住脚的、稳固的。确定性是可辩驳性论证的起点和追求的目标。
第三步:实现确定性的主要途径与方法
为了追求和增强论证的确定性,法律人发展并运用了一系列方法:
- 文义解释的优先性:在解释法律时,首先遵循法律条文通常、明确的字面含义。这是最直接、最能体现确定性的方法。
- 遵循先例(在判例法国家)或强化案例指导(在成文法国家):通过参照先前类似案件的判决,为当前案件的裁决提供稳定、可预测的基准。
- 逻辑推理的运用:严格运用演绎推理(如三段论)、类比推理等逻辑工具,确保论证过程严密,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导关系清晰。
- 程序性保障:法定的诉讼程序、证据规则、上诉制度等,为法律论证提供了一个结构化的平台,通过程序正义来促进实体结论的合理性与确定性。
- 法律共同体的共识:一个成熟的法律共同体对于法律解释方法、论证标准等存在基本共识,这种共识是认定某个论证是否“确定”的社会基础。
第四步:对确定性的挑战与反思
- 法律现实主义与批判法学派的挑战:这些学派指出,法律规则本身并不总能决定案件结果,法官的个人偏好、政治观念、社会政策等“非法律”因素会渗透进论证过程,从而削弱了确定性。
- 原则与政策的权衡:在涉及基本权利或重大社会利益的案件中,往往需要权衡不同的法律原则或公共政策,这种权衡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对确定性构成挑战。
- 语言的开放性结构:任何语言都有其核心明确区和边缘模糊区,法律的抽象语言在适用于具体案件时,难免需要解释,这为不确定性留下了空间。
第五步:总结——确定性在现代法律论证中的定位
法律论证的确定性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理想和目标,它保障了法律的核心价值。然而,它并非一个绝对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在法律的安定性与灵活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不断寻求平衡的动态过程。一个优秀的法律论证,正是在充分认识到不确定性存在的前提下,通过严谨的方法和充分的理由,最大限度地追求和展现其结论的确定性,从而赢得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