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
字数 1267
更新时间 2025-12-28 15:20:25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

  1. 基本概念
    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辩论终结前,原告在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本诉请求)基础上,向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增加新的、独立的实体权利主张。其核心是“在原有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增加新请求”,而非变更或替换原有请求。

  2. 制度目的与功能
    追加诉讼请求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诉讼经济与纠纷一次性解决。通过允许原告在诉讼中补充相关请求,可以避免就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的其他争议另行起诉,从而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减少矛盾裁判的风险。

  3. 追加的允许性要件
    追加新请求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 时间要件: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二审中原则上不允许追加,但可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除非对方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裁判)。
    • 主体要件:由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若涉及对他人追加请求或由他人提出,可能构成诉的客观合并或反诉等不同制度。
    • 程序要件:须在已系属的诉讼程序中提出,并符合法院对该诉讼的管辖规定(如追加后不违反专属管辖或级别管辖)。
    • 关联性要求:通常要求追加的请求与原请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生活事实,以保障程序的合理性和被告防御权。但部分立法例对关联性要求较宽松,允许在不显著妨碍诉讼进程下追加。
  4. 追加的程序与审理

    • 提出方式:原告应以书面或言词方式向法院明确声明追加的请求及其依据(如起诉状补正、庭审陈述等)。
    • 法院审查:法院需审查追加请求是否符合上述要件,尤其是否会导致诉讼过分迟延或损害被告防御权益。若不符合条件,法院可裁定不予准许。
    • 被告防御:为保障被告的辩论权,法院应就追加的请求给予被告合理的答辩期,允许其就该部分准备和提出证据、进行辩论。
    • 审理与裁判:追加的请求与原请求合并审理,法院应就全部请求作出统一裁判(可为一个判决或多个判决),但需分别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
  5.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与“诉讼请求的变更”区别:变更是以新请求取代原请求,原请求脱离诉讼;追加是保留原请求并增加新请求,两者并存。
    • 与“反诉”区别:反诉是本诉被告向原告提出的独立反请求;追加则是原告单向扩展自身请求范围。
    • 与“诉的客观合并”区别:诉的客观合并通常指起诉时即提出多个请求;追加是诉讼系属后新增请求,属于“事后合并”。
  6. 法律效果与界限

    • 程序效果:追加后,诉讼程序继续在原案号下进行,不产生新的诉讼系属。
    • 费用承担:追加请求可能增加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最终按裁判结果分担。
    • 界限限制:若追加请求明显无理由、意图拖延诉讼,或会导致程序过度复杂,法院可依诚实信用原则予以限制或驳回。
  7. 特别情形:二审与再审中的追加

    • 二审中一般不得追加请求,但基于和解或调解需要可例外处理;若对方同意且法院认为适当时,可允许追加并裁判。
    • 再审程序中旨在纠正原裁判错误,原则上不允许追加新请求,除非该请求为再审事由所涵盖。

通过对上述步骤的渐进掌握,可全面理解“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定位、适用条件及实践意义,从而在诉讼中合理运用该制度维护权益。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

  1. 基本概念
    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辩论终结前,原告在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本诉请求)基础上,向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增加新的、独立的实体权利主张。其核心是“在原有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增加新请求”,而非变更或替换原有请求。

  2. 制度目的与功能
    追加诉讼请求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诉讼经济与纠纷一次性解决。通过允许原告在诉讼中补充相关请求,可以避免就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的其他争议另行起诉,从而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减少矛盾裁判的风险。

  3. 追加的允许性要件
    追加新请求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 时间要件: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二审中原则上不允许追加,但可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除非对方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裁判)。
    • 主体要件:由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若涉及对他人追加请求或由他人提出,可能构成诉的客观合并或反诉等不同制度。
    • 程序要件:须在已系属的诉讼程序中提出,并符合法院对该诉讼的管辖规定(如追加后不违反专属管辖或级别管辖)。
    • 关联性要求:通常要求追加的请求与原请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生活事实,以保障程序的合理性和被告防御权。但部分立法例对关联性要求较宽松,允许在不显著妨碍诉讼进程下追加。
  4. 追加的程序与审理

    • 提出方式:原告应以书面或言词方式向法院明确声明追加的请求及其依据(如起诉状补正、庭审陈述等)。
    • 法院审查:法院需审查追加请求是否符合上述要件,尤其是否会导致诉讼过分迟延或损害被告防御权益。若不符合条件,法院可裁定不予准许。
    • 被告防御:为保障被告的辩论权,法院应就追加的请求给予被告合理的答辩期,允许其就该部分准备和提出证据、进行辩论。
    • 审理与裁判:追加的请求与原请求合并审理,法院应就全部请求作出统一裁判(可为一个判决或多个判决),但需分别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
  5.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与“诉讼请求的变更”区别:变更是以新请求取代原请求,原请求脱离诉讼;追加是保留原请求并增加新请求,两者并存。
    • 与“反诉”区别:反诉是本诉被告向原告提出的独立反请求;追加则是原告单向扩展自身请求范围。
    • 与“诉的客观合并”区别:诉的客观合并通常指起诉时即提出多个请求;追加是诉讼系属后新增请求,属于“事后合并”。
  6. 法律效果与界限

    • 程序效果:追加后,诉讼程序继续在原案号下进行,不产生新的诉讼系属。
    • 费用承担:追加请求可能增加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最终按裁判结果分担。
    • 界限限制:若追加请求明显无理由、意图拖延诉讼,或会导致程序过度复杂,法院可依诚实信用原则予以限制或驳回。
  7. 特别情形:二审与再审中的追加

    • 二审中一般不得追加请求,但基于和解或调解需要可例外处理;若对方同意且法院认为适当时,可允许追加并裁判。
    • 再审程序中旨在纠正原裁判错误,原则上不允许追加新请求,除非该请求为再审事由所涵盖。

通过对上述步骤的渐进掌握,可全面理解“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定位、适用条件及实践意义,从而在诉讼中合理运用该制度维护权益。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 基本概念 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辩论终结前,原告在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本诉请求)基础上,向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增加新的、独立的实体权利主张。其核心是“在原有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增加新请求”,而非变更或替换原有请求。 制度目的与功能 追加诉讼请求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诉讼经济与纠纷一次性解决。通过允许原告在诉讼中补充相关请求,可以避免就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的其他争议另行起诉,从而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减少矛盾裁判的风险。 追加的允许性要件 追加新请求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时间要件 :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二审中原则上不允许追加,但可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除非对方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裁判)。 主体要件 :由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若涉及对他人追加请求或由他人提出,可能构成诉的客观合并或反诉等不同制度。 程序要件 :须在已系属的诉讼程序中提出,并符合法院对该诉讼的管辖规定(如追加后不违反专属管辖或级别管辖)。 关联性要求 :通常要求追加的请求与原请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生活事实,以保障程序的合理性和被告防御权。但部分立法例对关联性要求较宽松,允许在不显著妨碍诉讼进程下追加。 追加的程序与审理 提出方式 :原告应以书面或言词方式向法院明确声明追加的请求及其依据(如起诉状补正、庭审陈述等)。 法院审查 :法院需审查追加请求是否符合上述要件,尤其是否会导致诉讼过分迟延或损害被告防御权益。若不符合条件,法院可裁定不予准许。 被告防御 :为保障被告的辩论权,法院应就追加的请求给予被告合理的答辩期,允许其就该部分准备和提出证据、进行辩论。 审理与裁判 :追加的请求与原请求合并审理,法院应就全部请求作出统一裁判(可为一个判决或多个判决),但需分别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与“诉讼请求的变更”区别 :变更是以新请求取代原请求,原请求脱离诉讼;追加是保留原请求并增加新请求,两者并存。 与“反诉”区别 :反诉是本诉被告向原告提出的独立反请求;追加则是原告单向扩展自身请求范围。 与“诉的客观合并”区别 :诉的客观合并通常指起诉时即提出多个请求;追加是诉讼系属后新增请求,属于“事后合并”。 法律效果与界限 程序效果 :追加后,诉讼程序继续在原案号下进行,不产生新的诉讼系属。 费用承担 :追加请求可能增加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最终按裁判结果分担。 界限限制 :若追加请求明显无理由、意图拖延诉讼,或会导致程序过度复杂,法院可依诚实信用原则予以限制或驳回。 特别情形:二审与再审中的追加 二审中一般不得追加请求,但基于和解或调解需要可例外处理;若对方同意且法院认为适当时,可允许追加并裁判。 再审程序中旨在纠正原裁判错误,原则上不允许追加新请求,除非该请求为再审事由所涵盖。 通过对上述步骤的渐进掌握,可全面理解“诉讼系属中诉讼请求的追加”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定位、适用条件及实践意义,从而在诉讼中合理运用该制度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