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的行政义务
**行政法上的行政义务**
行政义务,是指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公共管理职责过程中,依法必须承担或履行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责任。
**第一步:行政义务的核心内涵与特征**
行政义务的核心在于“责任性”和“强制性”。它与行政权力相对应,是行政主体在享有和行使权力时必须承担的责任。其主要特征包括:
1. **法定性**:行政义务的来源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不能由行政主体自行设定或免除。
2. **主体特定性**:义务的承担者是行政主体,而非公民
2025-11-25 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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