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1. **基本概念**
先行支付是指参保人员(特别是职工)在遭遇特定风险,如工伤、疾病,且本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第三方无法确定或无力赔偿时,或者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待遇时,由社会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之后社保经办机构再向责任方(第三方或用人单位)进行追偿的一种特殊制度安排。
2. **制度目的与法律意义**
该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保护权利人",确保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能够及时获得医
2025-11-12 2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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