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的判断余地
**行政法上的判断余地**
**第一步:判断余地的基本概念**
判断余地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对某些特定事项进行认定、评价或决定时,所享有的不受法院全面审查的裁量空间。其核心在于,对于某些高度专业性、政策性或者需要基于复杂事实进行预测性评估的事项,立法机关允许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判断,法院应予以尊重,仅进行有限度的司法审查。
**第二步:判断余地的理论基础与设立原因**
设立判断余地的原因主要有三:
1. **功能主义考量(权力分工):** 某些行政事务(如环境风险评估、经济政策
2025-11-18 22: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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