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中的先行赔付
**证券法中的先行赔付**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基本特征**
先行赔付是指在证券市场中,因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时,在责任主体(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委托或认可下,由专门的赔付主体(通常是与责任主体有关联的机构,如保荐人、控股股东等)先行向适格的受损投资者支付赔偿款,之后再由该赔付主体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的一种投资者损失赔偿机制。
其核心特征包括:
1. **先行性**:赔偿程序启动于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2025-11-10 20:20:0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