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惯例
**宪法惯例**
**第一步:概念界定**
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政治实践中形成、被普遍遵守但未成文化的宪法性规则。其核心特征有三:1)非文本性(不以法律条文形式存在)2)持续性(经过长期反复实践)3)约束力(被政治主体认可为必须遵守的规范)。例如英国首相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就是典型宪法惯例。
**第二步:形成机制**
宪法惯例通过三种路径形成:
1. 政治实践沉淀:如美国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惯例,源于华盛顿开创的先例,延续150年后因富兰克林·罗斯福连任四届被打破,最终通过第22修正案成文
2025-11-09 17: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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