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收缴”与“追缴”
**行政处罚的“收缴”与“追缴”**
1. **基本概念与区分**
在行政处罚法律体系中,“收缴”与“追缴”是两个针对特定财物的处理措施,它们不同于作为处罚种类的“没收”。“收缴”是指行政机关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持有的法律、法规禁止持有的物品(如非法持有的警械、违禁品)收回并上缴国库的行为。“追缴”则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而获得的,应当被没收但已转移、隐匿或无法直接没收的“违法所得”,进行追踪、缴回的行为。
2. **法律性质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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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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