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的中止
**仲裁程序的中止**
1. **基本概念**
仲裁程序的中止,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法定事由,使仲裁程序暂时无法继续进行,仲裁庭据此决定暂停仲裁程序,待该事由消除后,再恢复程序的一种制度。其核心特征是“暂停”而非“终结”。
2. **中止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与仲裁程序终结的区别**:中止是程序暂时性的、可恢复的停顿;而终结是程序永久性的结束,不再恢复,例如因当事人达成和解而终结。
* **与仲裁程序延期的区别**:延期通常
2025-11-09 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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