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中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的关系”
**社会保险法中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的关系”**
1. **基本概念回顾:中止、中断与延长**
* **时效中止**:指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障碍(如权利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时效中断**:指在时效期间内,因权利人主张权利(如申请征收)、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承诺补缴)或提起诉讼/仲裁等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
2025-11-30 06:27:3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