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的公司决议效力待定
**经济法中的公司决议效力待定**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基本特征**
公司决议效力待定,是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因存在特定瑕疵,其法律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既非自始有效,也非自始无效,而是需要由特定权利人(通常是相关股东)通过追认或拒绝追认来最终确定其效力的法律状态。
其基本特征如下:
1. **效力不确定性**:在权利人作出意思表示之前,该决议的效力是悬而未决的。
2. **可补正性**:决议的瑕疵可以通过权利人的事后追认而得到补正,从而使决议变为确定有效。
3. **相
2025-11-27 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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